摘要:兩名P2P高管被刑拘,這是不是意味著雷臺回款可以拿回更多的錢了? 4月24日,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對外通報弘泰財富非吸案最新進展。根據通報,警方與對拒不退贓的高管...
兩名P2P高管被刑拘,這是不是意味著雷臺回款可以拿回更多的錢了? 4月24日,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對外通報弘泰財富非吸案最新進展。根據通報,警方與對拒不退贓的高管賀某、高某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警方將加大對業務員非法所得的追繳,并敦促非法集資行為人依法履行還款義務,拒不退還者將追究刑事責任。
4月24日,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對外通報弘泰財富非吸案最新進展。根據通報,警方與對拒不退贓的高管賀某、高某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警方將加大對業務員非法所得的追繳,并敦促非法集資行為人依法履行還款義務,拒不退還者將追究刑事責任。
那么,這是不是意味著警方執法更嚴了呢?這么做合理嗎?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。
【政策趨嚴】
以往,警方對于平臺的高管和業務員只是勒令退還非法所得,但沒有刑事強制措施,這次是第一遭,證明執法更嚴了,這對出借人來說是好事,會有更多的贓款回來。
另外,小馬讀財再次重申直接參與網貸業務的工作人員應該上繳非法所得,因為這些所謂的提成和獎金是不合理的,建立在高息之上,本質是搶了出借人的錢。
【再論兌付方案】
之前有很多人問,P2P爆雷后高管、股東是否要拿出錢來負責,這主要看錢的去向。P2P爆雷后意味著損失了錢,如果有高管非法提成、股東挪用資金的情況,當然要追討;否則高管和股東就沒什么責任。股東是否愿意兜底,只看利益,具體原理如下:
1、銀行破產主要看債主和股東,P2P也一樣;
2、股東最了解P2P當前的價值。如果股東沒有挪用資金卻愿意兜底,說明這個平臺還有價值,否則還不如放棄這個平臺;
3、股東的表現基本能夠說明平臺當前的情況。如果P2P爆雷后,股東只想著抽身而逃,這說明平臺情況非常糟糕。
【是不是多了回款渠道?】
通過這件事,是不是意味著投資者多了個回款渠道呢?確實如此,不過有個前提是通過警方審計才行,確定高管或者股東拿了投資人的錢。而且最好處于民事范圍內,還得起錢;如果屬于刑事范圍,那也沒辦法,全權交給警方處理。
【總結】
綜上,P2P爆雷后,股東和高管必須上交非法所得,否則會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正常情況下,股東是否愿意為平臺兜底,只看對自己是否有利。
P2P高管被刑拘是不是平臺回款可以拿回更多的錢?此文由海口房地產編輯,來源于網絡,轉載請注明出處!http://www.montania.cn/news/12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