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從目前的房價來看,普通購房者買房也并不容易,自從集體分房改成商品房后,房價踏上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歌猛進,幾十年過去了,似乎仍然沒有停止的意思,對于現在的三線城市,...
從目前的房價來看,普通購房者買房也并不容易,自從集體分房改成商品房后,房價踏上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歌猛進,幾十年過去了,似乎仍然沒有停止的意思,對于現在的三線城市,房價輕松上萬元已是家常便飯,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,都需要上百萬。
自我國房價開始上漲那一天起,剛需買房就再也沒有“輕而易舉”這四個字了,買不起房的人因為房價的上漲越來越多,就算是買得起房的人也只能是貸款,等貸款還完,這半輩子甚至是大半輩子也都過去了,接下來的房子就該交給孩子們了。
那么,如果雙親將房產過戶給孩子,是應該選擇“生前”還是“逝后”?這兩種繼承方式在新頒布的民法典中有很大的不同,看完分析之后才明白如何選擇。
生前贈與房屋:父母將房屋以贈與的形式過戶給子女
房產贈與不像其他的東西不需要繳納費用。因為房產屬于不動產的范疇,所以,房產贈與也是要交相關費用的。根據新規,個稅已經免除,贈與房產的稅費也就只剩下了三種,也就是公證費用1%,契稅3%,評估費0.25%,契稅基準為房屋的評估值。
生前房屋買賣:將房屋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子女
買房和賣房是最常見的房屋過戶形式,在新房和二手房市場上每天都有,但這只是陌生人(非自家人)之間的交易。當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時,仍可通過房屋買賣的形式變更產權。
“逝后”繼承過戶更人性化
在最新出臺的《民法典》規定中,繼承也被寫在了其中,逝后繼承的費用較低,陵水房價只有少量的公證費和登記費,通常只有幾百塊錢,而遺產分為兩類:有遺囑繼承和無遺囑繼承。
如果有人要繼承遺囑,但《民法典》明確規定,“先立遺囑”,即老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繼承人,可以是順位繼承人,也可以是非順位繼承人,而且遺囑的效力以最后一份有效遺囑為準。
如果沒有遺囑,則需要遵循“順位繼承”的原則,民法典明確規定,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在同一位繼承人中,多人共同分一處房產。
根據新規,通過以上三種方式的對比分析,表面上看,繼承房屋的手續最簡單,費用也最低,但實際上卻并非如此。
結語
當然,如果繼承的房子還能滿足“滿五唯一”的標準,那么這筆個稅就能省下來,但對大多數人來說,在繼承房子之后,基本上很難做到“滿五唯一”。對大多數人來說,比來比去,還是只有在老人家活著的時候,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最為省錢。
房產過戶是生前過戶好,還是去世后繼承好?此文由小邵編輯,來源于網絡,轉載請注明出處!http://www.montania.cn/zhishi/7107.html